<正>2月5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一行两会一局和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签署《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内容涉及监管信息交流、执法合作、投资者保护、联络协商机制等方面。根据《备忘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以"业务发生地管理"为原则,遵循粤港澳三地理财产品和销售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各方同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