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中国成立前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追歼国民党军残敌的同时,后方急需一支公安武装担负内卫任务。在这种情况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党中央、中央军委和政务院把组建人民公安部队,担负国家内卫和边防的任务,交给了公安部部长罗瑞卿。1950年9月22日,公安部队成立,这支光荣的部队,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