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在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体育领域迅猛发展的现实相比已显滞后。本文通过对体育法律体系滞后的突出表现,即立法指导思想的相对滞后,缺乏与《体育法》配套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提出应当转变立法指导思想,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重视体育法学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后奥运时期立法重心的转向的思考的问题建议。

  • 单位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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