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分类管理改革的推进,现有民办高校将真正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不同的法人组织。法人属性的差异,意味着民办高校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和变化。从公共性视角来看,目前我国现有民办高校内部治理呈现出较为典型的私人性特征,表现在治理目的、治理主体、治理机制等方面。对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来说,其内部治理从私人性转向公共性,是现代大学公共属性、民办教育政策导向、获取公共财政支持的综合使然。提升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的公共性,应形成树立以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目的,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主体,建立公平、透明的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