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TYBG-2021-1501并水资字〔2021〕3号各县(市、区)水务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切实发挥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作用,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按照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水资管〔2020〕280号)、省水利厅《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晋水资源〔2020〕162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