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的信息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因此,收集、流通以及处理个人数据在技术性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变得越发简单,这就导致了个人数据信息被不正当收集或者恶意利用的可能性变大。与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愈发猖獗之现象不相匹配的是,我国尚没有形成完备的刑法保护体系。与此同时,我国公民的自我信息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依然较弱。本文将探讨公民个人信息的基本理论,阐述个人信息的特点,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现状在和不足之处进行研究,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内涵及订立"情节严重"的标准进行分析,从完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解释两方面着手,相互配合补充,以达到促进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功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