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推动的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自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双不起诉的正当性一直受到质疑,检察机关内部推动合规化进程存在困难、第三方组织合规监管存在问题、以检察院合规监管为主导的模式缺乏监督。为了巩固改革成果、解决企业合规的有关问题,当前应当严格区分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多举措推动检方突破内部障碍、推进检方主导监管模式和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的建立、确立法院对检察院合规的监督机制,以便切实发挥该制度在预防企业犯罪、实现企业自我经营与有效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