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免费注册
首页
论文
论文详情
赞
收藏
引用
分享
科研之友
微信
新浪微博
Facebook
分享链接
论诉讼上自认的性质
作者:李蓉
来源:
求索
, 2007, (09): 104-106.
DOI:10.16059/j.cnki.cn43-1008/c.2007.09.039
民事证据
诉讼上自认
自认性质
摘要
有关自认性质的学说主要有意思表示说、观念通知说和证据规则说三种学说。观念通知说存在质的缺陷,意思表示说存在量的不足。我国立法宜有限贯彻意思表示说,适度限制自认的效力范围。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全文
全文
访问全文
相似论文
引用论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