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异同探析

作者:胡克训
来源:中国农业会计, 2019, (02): 10-11.
DOI:10.13575/j.cnki.319.2019.02.005

摘要

<正>《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出台,使得具有投资或增值目的的房地产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科目中分离出来,单独归类为"投资性房地产",这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更好的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那么,如何准确地理解这个准则并将其运用于实际工作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将从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异同两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以加深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正确理解,确保这个准则将其准确的运用于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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