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规民约是中国基层社会组织中社会成员共同制订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内容形式多样,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一种有效的形式,在我国民间法与国家法的一元化法律体系中,了解并重视其积极作用能促进乡规民约在乡村法律体系和法治活动中体现其特有价值。本文从乡规民约的含义出发,结合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要求和国家法的特性,着重阐述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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