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59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中指出,“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中医处方用药,为了防止计算差错,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计量单位,不予改革”。那么时至上世纪70年代,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为何要改革、何时实施改革、又如何进行改革呢?本文以上世纪70年代原始的计量史料为依据,以北京地区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改革为例,简述改革的基本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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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