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行业不断发展,作为其延伸行业的网络直播兴起,但其行业特征决定了税收征管上的诸多问题。从行业现状出发,在分析主播参与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明确不同收入的性质以及对网络主播征税的必要性及困难性,并根据收入性质讨论税法上所得的归属,从纳税主体等方面构建纳税模型。最后,基于在理论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实体上改善直播行业征税困难现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