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对贿赂犯罪的处罚作了重要的修改,不仅改变了贿赂犯罪立法中多年流行的单纯"数额思维"的处罚模式,而且对贿赂犯罪的法定刑做出了更为科学的规定。结合"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从受贿罪的刑罚观入手,分析研究影响受贿罪罪行轻重的因素及其与法定刑之间的关系。新的法定刑档次适用时应当重点考虑受贿人实施了什么样的职务行为、为行贿人谋取了什么样的利益、收受贿赂的具体情况,以及受贿的数额等因素,全面评价受贿行为的情节。正确理解和适用贿赂犯罪法定刑中新增加的要素以及从宽、从严的情节,有助于司法机关在惩治贿赂犯罪中正确适用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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