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为有组织犯罪的一种基本类型,与贩毒、恐怖主义活动一并被联合国大会宣布为"世界三大犯罪灾难"。它不仅严重威胁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而且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影响国家长治久安。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虽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也出现了认识不充分、态度不坚决,导致不想打、不真打的情况。因此,必须深化观念认识、增强责任意识,防止社会在某些领域陷入涂尔干意义上的"失范"状态,重构社会稳定、平和的氛围。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构建全局性、跨区域立体协作平台的侦查协作机制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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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