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进入了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据经济社会,由此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变化,迫使法学教育方式进行革新,其中法学实验教学首当其中。但是,很多法学院校因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或资源有限等原因,没有对现有的法学实验室进行革新,导致在我国数据经济建设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高校法学实验室建设主要存在流于形式和缺乏创新性、信息化程度不高以及实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等三方面问题。鉴于此,应以大数据为进路,首先改变传统对法学实验室的认知,提高法学实验室在法学教育中的功能定位,将“创新和创建”作为新文科背景下法学实验室建设的主要功能。在此基础上,结合大数据带来的作用和挑战,创建数据法创新实验室和建立法律地图,提高法律规则的视觉化水平,进而提高法学研究和实务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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