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永乐五年五月十一日,明皇帝朱棣颁发了一道保护伊斯兰教徒“米里哈只”的敕谕。此对穆斯林是一件比较重大的历史事件,既体现了明政权对伊斯兰教和外来移民的保护,也体现了伊斯兰群体对中央政权的归附和认同。此后一直到清代,这道敕谕在各地方清真寺和穆斯林群体中有着较为广泛的流传,既有敕谕文物保存,也有相关文献文字记载。目前可见的敕谕实物有三体绢本、汉文石碑、汉文木匾等物质形式,它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本文从全面解读汉文、波斯文和回鹘体蒙古文三体入手,为探讨三体绢本的版本性质、各流传版本之间的关系以及“米里哈只”身份等问题带来了新认识。同时,三体敕谕的语言使用也推动我们进一步思考明代敕谕番文的书写、选择及其背后的民族交流融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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