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领域是外嫁女利益被侵害的主要领域。“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村民法制观念落后、关于救济外嫁女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以及司法领域的避让等是导致外嫁女权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规定是外嫁女利益被侵害的现实形式和方式。建议在立法层面上完善村民自治的监督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规定;行政上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村民自治的监督;司法上对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建立必要的司法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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