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极治理中同时存在不同类型的治理机制。研究各领域的治理机制是理解南极治理的基础,且能为解决南极问题提供新思路。根据南极条约协商国是否主导机制的产生与运行,南极治理机制可以分为标准型、独立型、自我规制型。领土主权、科学合作与信息交流、环境保护的治理机制属于标准型;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的治理机制属于独立型;南极旅游治理机制属于自我规制型。在明晰南极治理机制的基础上,我国可以在具体领域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完善南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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