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生态文明的界定可以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来把握。我国学界主要侧重于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理解并阐释生态文明。这种理解方式主要有以下局限性:注重表象的阐释,缺乏原因的剖析;突出道德说教,缺乏哲理思辨;注重事件叙述,缺乏制度建构。为此,必须从前提、本质及状态三方面重新理解生态文明的意蕴,即生态文明建构的前提是理性的有限性;生态文明的本质是社会生态哲学观;生态文明的状态是和谐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