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刑法重构的思考

作者:王晓东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23(05): 143-149.
DOI:10.13582/j.cnki.1672-7835.2020.05.021

摘要

由于经济刑法存在逻辑混乱、法律工具主义严重、体态"臃肿不堪"、概念不明、刑罚设置滞后等问题,经济刑法必须重构。经济刑法的重构必须考虑政府与市场、打击与保护、西方理论与中国特色三大关系和保护法益、反垄断等问题。经济刑法的重构应当有明确的目标,而实现经济刑法重构的目标,既要有理念上的转变,又要有理论上的坚守。

  • 单位
    山东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