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协同治理理论,构建茶农绿色生产行为多主体治理协同度测度指标体系,采用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和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利用福建省安溪县、武夷山市和福鼎市872份样本数据,评估茶农绿色生产行为多主体协同治理效应并实证分析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研究区域茶农绿色生产行为多主体协同治理系统中各子系统有序度较低且存在失衡;(2)安溪县、武夷山市和福鼎市茶农绿色生产行为多主体治理协同度均处于一般协同形态,未达到最优协同状态;(3)治理主体参与度、治理客体发展度、治理机制保障度、治理目标导向度和治理环境促进度5个维度的测度指标均会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多主体协同治理效应产生显著正向影响且存在差异性。据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协同作用,提高茶农绿色生产行为治理参与程度;完善多主体协同治理的实现机制,保障茶农绿色生产行为治理高效协同;健全多主体协同治理的系统结构,增强茶农绿色生产行为治理要素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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