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害人可承诺法益的范围这一理论争议颇大的问题进行了粗略探讨。被害人承诺放弃的法益是个人专属法益,根据法益内容的不同,个人承诺放弃的法益主要有人身法益和财产法益。为此,重点论述了人身法益中的生命法益、身体健康法益、性法益,并对中国被害人承诺立法提出大致的立法方向建议,有限制的允许生命法益之承诺,允许身体健康法益之承诺,对成年人性法益承诺范围放宽,对除此之外的其余个人专属法益原则上允许自由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