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历程中,利益主体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相应地农村金融每一次改革都受到各种力量的约束,可以将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供给概括为一个基于多方非平等主体的制度博弈,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通过利益博弈,最终决定了农村金融制度供给的形式。要解决农村金融面临的困境,必须彻底转变各博弈主体的收益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