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监管厅函〔20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