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燃煤电厂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及实施影响研究

作者:钱莲英; 史一峰*; 徐志荣
来源:环境污染与防治, 2020, 42(05): 640-650.
DOI:10.15985/j.cnki.1001-3865.2020.05.023

摘要

为探讨《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实施所来带的影响,对比分析了DB33/2147—2018与现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燃煤发电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详细分析了DB33/2147—2018的主要特点,如加严了污染物的有组织排放限值,增加了排放绩效要求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等。DB33/2147—2018实施后将有利于燃煤电厂的监督执法,同时也会大幅减少燃煤电厂的污染物排放;更会对燃煤电厂、监测单位等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