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多年发展,网络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初步建立。软法规范在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网络社会既有和现实社会的相通性,也有独特的结构性特征和运行逻辑。网络社会为软法生成提供了独特的环境,软法在网络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的功能,二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性。目前,网络社会治理中的软法还存在制定主体虽然多元但独立性强、参与性不足;制定程序灵活但欠缺严格的监督审查机制等问题。软法发展与网络社会治理的需求不相匹配,应当从制定主体、审查程序、实施效力等方面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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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