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的取得时间点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性质的鉴定往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不同权利义务性质的判定,必将导致不同形式的权利救济方式,并进而引导当事人基于不同的事实构成要件和证明责任分配去发现证据和适用法律。因此,本文目的即在于厘清股东资格取得时间点问题,以期为实务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