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意见》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信息化、智能化的明确要求。刑事检察具备率先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条件和现实必要,是突破传统法律监督的模式瓶颈、吸收借鉴先行探索的必由之路。新时代刑事检察信息化、智能化的主体、方法和规则,首要对应解决"谁来裁量""依何裁量"和"怎样裁量"的前置问题。检察裁量辅助系统须以检察官为主导,以系统为辅助;以指导规范为标准,以类似案例为参考;坚持标准化量刑,注重个案差异为建构逻辑,继而分解实现预判、定罪量刑、案例检索参考、量刑风险评估审查和司法数据共享与开放五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