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专论摘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两个机制”,对调动农民务农种粮和主产区重农抓粮“两个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之后,“两个机制”制度政策逐渐完善,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向着更加注重市场化方式、更加注重“绿箱”补贴政策、更加注重发挥保险作用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