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以保障真正落实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为核心。其吸取了民事委托代理制度的精华,但不同于行政授权、行政委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特有产物。现有自然资源权属和管理制度仍存在一定的不清晰、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构建和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应优化权责利体系,规范权力移转和行使的法律依据,增加约束与激励机制,注重自然资源资产科学、系统监管,匹配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