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领导体制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和国家在推行“一肩挑”领导体制方面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