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服务本质上是一个合同问题,需要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加以探讨。在中国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初期,政府和社会组织都面临着高昂的交易成本。从政府方面来看,主要有合同交易前巨大的信息搜寻费用、合同交易中较高的谈判成本和合同签订费用、合同交易后较大的监督成本。从社会组织方面来看,主要有合同交易前巨大的公关营销成本、合同交易中缺乏足够的谈判能力、合同交易后巨大的应急处理成本。广东省佛山市顺德社会创新中心这一法定机构的探索有助于架起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桥梁,化解政社合作中的交易成本困境,如充当社会组织的孵化器,打牢服务外包的市场基础,减少政社合作的不确定性;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交易平台和监督平台,较有效地解决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有利于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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