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津政发〔202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现就本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