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独特优势。十八大以来,对人民政协的民主和治理双重功能的认识不断加深,形成了"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判断。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其内在结构和具体实践形态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逻辑和实现路径高度契合,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独特的政治组织功能和重要枢纽地位。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通过独具特色的基本要件、协商平台和机制程序,有效开展民主协商活动,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运转模式和制度体系。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已经显露出较为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