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分析肺癌并发心律失常的临床特征,探讨对此类患者行支气管镜检查的安全性。方法 选择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我院收治的经支气管镜检查确诊肺癌患者65例,将肺癌并发心律失常33例为观察组,肺癌无心律失常32例为对照组,比较两组患者的临床特征,分析并发心律失常对支气管镜检查安全性的影响。结果 观察组窦性心动过速18例,房性早搏13例,室性早搏10例,心房颤动6例,室上性心动过速1例,右束支传导阻滞4例。观察组患者中央型病变[19例(57.6%)vs. 10例(31.3%)]、临床分期Ⅲ和Ⅳ比例[31例(93.9%)vs. 23例(71.9%)]高于对照组(P<0.05)。患者行支气管镜诊疗过程中,心律失常为9例(13.8%),观察组发生6例(18.2%),对照组发生3例(9.4%),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中止支气管镜操作、撤出气管镜后,心律恢复至术前水平。两组患者低氧血症、气胸、出血的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中央型肺癌和Ⅲ、Ⅳ期肺癌患者易合并心律失常;经药物控制后,在镇静状态下行支气管镜诊疗具有良好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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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