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基本案情苏某自2012年在某国有控股公司任职期间,多次收受供应商贿赂,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2017年2月,苏某被该国有控股公司大股东某国有企业党委任命为该国有控股公司下属子公司总经理助理,从而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2017年2月至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