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总公司对下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人事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控制、监督等管理权利,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在业务、人事、资金、资产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与总分公司相似的一种组织形式是母子公司,但两者是完全不同的组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