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发[2020]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人民政府决定相应取消12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衔接4项行政许可事项。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对国务院及省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