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裁判要旨】依据被诉侵权商品上的信息指向来认定生产者属于推定,因推定是以推理为基础的间接事实的认定,故推定的成立需要权利人证明基础事实的存在且被诉侵权人未提出相反证据。也即要依据被诉侵权商品上的信息来认定生产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诉侵权商品上的信息共同且无矛盾地指向同一个主体;二是被控侵权人没有相反证据。任一条件不满足,都不能作出商品信息被指向人是生产商的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