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离婚》作为鲁迅自己所钟爱的小说,历来文学史对其评价纷纭。其中对女主角爱姑的评价多是当做具有"人"的价值萌芽的女性来看待的。作者细读文本,认为爱姑大闹"离婚"戏其实是为了不离婚。她被赋予上的"反抗性"充满了被迫性。她倔强反抗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纲常伦理,维护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纽带的形同虚设的婚姻家庭关系,甘愿做稳封建家庭的奴隶,不失掉她在社会中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