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颁布后,业界对渔业船舶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问题颇为关注。从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的抽象分类入手,阐述了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新法过程中,履行有关"管理"职责同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区别,进而厘清海事管理机构对渔业船舶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