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2月19日,我国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CAS 25(2020)],即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并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新准则用单一的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替代了之前零星分散、口径不一的各式会计处理方法,在增强会计信息“可理解性”和“可比性”的同时着重体现出对保险业务会计核算的“风险评估”。鉴于保险业务会计核算的复杂性,新准则的出台势必会对我国保险行业的会计核算带来较大影响。文章旨在对比我国新旧保险合同准则主要变化的基础上,对今后我国保险企业如何应对新准则的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