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封建王朝历来有地方向朝廷进贡地产药材的制度。明代前期,药材均以实物形式上贡,府县分派的贡额与人口、田亩等情况有一定的关联。明中后期,为减轻地方负担,朝廷推行"一条鞭法"改革,各地土贡物品实行折银上交。由于皇家医疗对"道地药材"的需求,在太医院的干预下,药材土贡依然维持实物纳贡,但许多地方仍在县级层面实施折银改革举措,而由府及布政司采购实物解运上贡,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基层负担。药材贡赋的分派与改革实施情况,反映出明代中后期区域性药材市场正在逐渐形成,是清前期全国性药材市场发展成熟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