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的发展降低了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成本,使中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到便利的金融服务。但是,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对于个人金融信息的不规范采集、不当使用和泄露,已经严重侵犯了个人的信息安全,同时也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我国《刑法》规定了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这两个罪名无法规制复杂多样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的犯罪行为,因此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设"侵犯个人金融信息罪",并在相应的经济法律中明确刑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