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视野中的示众行为

作者:陈果; 王新清
来源:求索, 2008, (01): 100-102.
DOI:10.16059/j.cnki.cn43-1008/c.2008.01.051

摘要

示众,对每一个社会民众的心理来说,有着一个让人既爱又恨的复杂情节。这种以人格羞辱的方式实现对行为人之行为的否定,已逐渐淡出现代人们的视线,但不时地又会在某种公众场合偶尔地被遇见。它应否被采用?无论是出于人伦情理还是对其的法治思考,都会有一种追问。由此,文章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对示众这一行为作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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