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审同一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审判范围受起诉范围的制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限制法院变更指控事实,但法院可依职权独立进行法律评价。法院变更法律评价,对控、辩双方都将产生影响,应平衡维护双方诉讼权益,完善法院变更指控的程序和操作。对于法律评价发生重大变化的裁判,除监督检视诉讼程序的规范性、合理性之外,也要注重从程序和实体一体的角度,寻求刑事处遇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