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7月5日,宁波、舟山两地港航管理部门签订了《内贸船用燃料油跨港域供应互认协议》。这是在宁波舟山港保税油跨港供应互认的基础上,甬舟两地深化宁波舟山港高水平一体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根据协议,甬舟两地满足条件的非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企业,可在宁波舟山港试点开展跨港双向直供业务,两地交通(港口)管理部门共同建立完善信息沟通和跨港供应协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宁波舟山港非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行业健康平稳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