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制度是在"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国家关怀"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体现的是少年司法不同于"成年司法"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所做出的特殊程序设计。虽然2012年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合适成年人"制度,但是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从合适成年人运行的司法实践出发,分析该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尝试提出引入律师在场制度,以破解当下的制度困境,从程序上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