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正式宣告体育仲裁制度在中国的建立。结合国际体育仲裁的实务,对我国体育仲裁公正性保障机制的完善进行了分析和讨论。研究认为:案件能否受理取决于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是否明确,这是体育仲裁公正性的起点;因体育仲裁审理的固有特征,在制定体育规则时,除需考虑其合法性、合规性外,还需考虑其科学性并借鉴国际规则,在审理实践中也对仲裁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体育仲裁程序的公正是体育仲裁制度的核心价值,为在体育仲裁的实务中体现程序正义,首先应保证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仲裁庭在案件审理时需要合理控制审限,建立仲裁法律援助机制,这也有利于更有效地实现当事人个人的诉权;为实现体育仲裁实体的公正性,应适度控制仲裁员的自由裁量权,确定体育仲裁中的证据及其证明力的标准,并进一步研究仲裁救济途径。只有真正地实现了体育仲裁的公正性,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体育仲裁制度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