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会船舶战争险在保单中制定了终止条款以缓和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费和责任上的矛盾。首先对终止条款的历史沿革、条款内容、发布程序等进行阐述,其次对终止条款的预期效用、法律性质、基础价值进行分析,最后在“俄乌冲突”的视角下审视终止条款面临协同调整机制失灵的困境,进而提出建议:保险人需要拓宽再保险市场以分散风险,被保险人需要在租船合同中正确约定附加保费支付条款,战争险协会应重视“俄乌冲突”对终止条款提出的重构要求,政府应积极建立战时战争险等风险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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